香港電動車充電成本:電量、泊車及時間要一起計
每度電與每分鐘收費,沒有假設便不能比較。先算整次停留成本,再用不同充電速度測試,並把插頭與進出安排和計算放在一起。
每個數字都要有單位
kW代表功率,kWh代表電量。速度固定時,電量等於功率乘小時;平均十千瓦充兩小時,就是二十度電。「平均」很重要,充電器標示最高功率並非保證能一直輸送至電池。
中電解說區分經車載充電器的交流電充電與外置直流電充電,並指出車輛或電池限制影響速度。標籤可協助辨識兼容與能力,但仍應查閱車主手冊及營運商對該組合的指示。
計算整次停留,不只電費
把電量、充電時間、每次費用、泊車、閒置費及有條件優惠分列。要在其他地方消費才獲的優惠,不是無條件減免;應在節省額旁寫明條件,不要自動扣除。
環保署把公共充電定位為家居、工作地點或其他合適安排的補充,並說明政府停車場充電服務市場化。因此不能因舊指南曾寫免費,便假設現時仍免費,應看現行營運商及車場條款。
比較兩個假設充電方案
假設需要二十度電。A站每度三元、泊車每小時二十五元;假設平均十千瓦,需兩小時,電費六十加泊車五十,合共一百一十元。未計損耗及任何其他費用,純屬例子,並非即時價格。
B站每分鐘兩元已包泊車;假設平均四十千瓦,二十度電需三十分鐘,六十元;平均二十千瓦則需六十分鐘,一百二十元。充電速度假設一變,表面簡單的比較也會改變;例子不代表你的車能達到該速度。
測試進位及充完後的時間
問清楚泊車及充電按完整還是已開始的時段計費、何時起錶及如何結束。即使有效充電已減慢,遲回車旁仍可能影響按時收費。請使用營運商定義,不要假設通用寬限期。
再計多一個泊車時段及較慢平均速度的版本。如結果令首選改變,計劃便很受時間影響。應保留適合同一路程的兼容後備站,不要只依賴最好情況的總額。
依賴計算前先確認能否使用
確認插頭、車輛支援、開放時間、車場限高、應用程式及付款方式。地圖上有兼容插頭,不代表有可用泊位;供應狀態是有時間性的資料,不是預留。
把收費來源、核對日期及假設一起保存。實際充電後,對照收據與估算,找出哪項假設有變。這有助下次預算,也不會把一張收據當成永久公開價目。
- 列明所需電量及實際平均功率假設。
- 加上泊車、計費時段及有條件收費。
- 確認兼容後備站及營運商現行條款。
來源及適用範圍
- 中電:關於電動車充電
只作技術背景,不據此推斷收費或推薦營運商。
- 環保署:推廣使用電動車
公共網絡定位及政府車場充電背景;個別現行價格仍以營運商為準。